柏晟律师官网
新闻详情

假期“法”宝 |长假来临之际,福建疫情再次席卷,疫情期间出行必须注意的法律风险!

 二维码
来源:柏晟法商荟


原创 柏晟律师 柏晟法商荟

中秋国庆节马上来临但是福建突发疫情令很多人担心,这个假期还能愉快出行吗?

如果放假期间因疫情被隔离在外地,无法正常到岗上班该怎么办?期间工资如何核算?

企业能否强制要求员工放假期间不准出省?

如果因疫情原因,旅行被取消或者被旅行团强制改变了行程,我们是否可以维权?

......

相信你也对这次长假的出行有很多困惑

笔者将为你们一一解读,疫情期间出行必须注意的那些法律风险!

微信图片_20210919092241.jpg


01

劳动者vs 企业

Q:对依法实行隔离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A: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的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Q:被依法隔离的劳动者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41条第2款规定: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Q:然单位支付了工资,但是隔离期间不到单位上班,算不算年休假?

A:带薪年休假的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也就是说,对于休年休假,有两种方式,一是依员工自己申请,二是依单位安排。重点是,单位有权安排员工何时休年休假

如果岗位较为灵活,可以网上办公,在家上班,那么隔离期可以申请正常上班,不算任何假期,正常发放工资。(当然,这种情况一定要跟公司事先协商好,并留存协商好的正式文件)

如果工作性质是只能在单位进行的工作劳动的,那么公司有权安排隔离期算年休假,且发放全额工资

如果年休假休完了,公司只能算你休事假。一般而言,事假是没有工资的。但是,由于《传染病防治法》与《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就算你休的是事假,也算带薪休假,单位必须发放隔离期的工资,或者说,不能扣这个月的工资。

Q:如果不幸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后续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

A:不是因为工作原因感染,就不是工伤,算病假。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病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Q:单位能否以疫情防控为由限制员工跨省旅游?

A: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做好精准健康管理推进人员有序流动的通知》,低风险等级地区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也就是说,前往低风险等级地区是被允许的


除此以外,湖南也严格执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强跨省旅游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省(区、市)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即可恢复跨省旅游经营活动。

一方面,法律层面上并没有赋予单位限制员工跨省流动的权利,另一方面,政策导向上也逐渐支持风险可控情形下的旅游产业复兴。鉴于单位有加强员工健康管理与疫情防控的政策任务,其制定一些内部的规章制度以适应疫情防治的需要是具有正当性的,但需把握好尺度,比如让员工及时做好出行前后的报备等,而非不加区分地限制人身自由。



02

消费者vs 旅行社

Q:已与旅行社签合同,突发疫情,能退款吗?

A: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及政府为控制疫情而采取的管制措施,是当事人事先无法预见、避免和克服的事件。此情形属于民法典第180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导致合同目的已不能实现,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旅行社退费,旅行社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配合

如仅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消费者与履行社可以通过协商变更合同履行,例如变更旅游的出行时间、目的地或出行方式等。

Q:疫情影响不能出行,定好的酒店能退吗?

A:《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也明确,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因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出行受阻,可以与酒店协商延期或申请全额退款。如酒店拒绝全额退款的,消费者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协组织投诉。

Q:出游旅行的团费不及时退怎么办?

A:202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文化旅游部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旅游合同解除的,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应该协商退费。协商不成的,旅游经营者应该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费用退还给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应协调地接社和履行辅助人退费,并提供其已支付相关费用且不能退回的证据,尽力减少旅游者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受到的损失。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及时退费的,旅游经营者应出具退款期限书面承诺

Q:如果旅行社以疫情防控需要为由,未与游客协商就擅自变更了出行的景点和路线,游客可以要求赔偿吗?

A:根据《旅游法》相关规定,旅行社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确受疫情影响导致原约定行程路线难以履行需合理范围内改变景点和路线,应向游客说明并征得游客同意,否则,游客有权依法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关损害赔偿等违约责任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如果游客不同意,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应退回游客;如果游客同意,除双方对旅游费用分担协商一致的意外,因合同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游客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给游客。


图片
往期推荐



柏晟说合规之走进华润

交易对方注销未开发票,付款企业就束手无策了吗?

天地人杨林、吕帅律师应邀为楷林【K讲堂】开讲民营企业合规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刑事犯罪?!排污企业与环保监测企业联手造假监测数据被处罚 | 柏晟律师团队·商事法律月刊(下)

柏晟律师团队· 商事法律月刊(上)



微信图片_20210919092231.jpg


Law & Consulting